青岛李沧区科学监管电梯 |
| 随着李沧区城市建设改造步伐的加快,周边社区社貌也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。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颠覆了我们传统的居住观念,在感受快节奏生活的同时,人们日常出行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。电梯作为一种高科技的交通工具出现在我们身边,它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便捷的同时,也带来了诸多问题。电梯的可靠安全性能是很多人普遍关心的问题,住宅电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居民生活质量。因此电梯特别受到政府和新闻媒体的密切关注,在平时的执法监管过程中有这么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研究: 一、防止安全隐患、提高安全意识。 人的思想意识决定自身的行为规范。自身安全保护意识淡薄,必然产生不安全的行为,而这种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就会造成安全事故。所以要解决安全问题,首先要提高人们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。为了防止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,可以采取宣传、教育、培训等多种形式介绍一些典型的安全事故案例,研究其导致事故的原因,让人们了解存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,从而提高安全的自我防护意识。 二、硬件受限,安全受阻。 电梯硬件设施受到限制,安全问题就存在问题。究其原因,在购买安装电梯时只考虑降低成本,没有注重遵守相关规范。在设计楼道电梯井时少设置了电梯,导致电梯运力的不足、超负荷使用,加上维修保养不规范,给广大用户的安全出行带来诸多安全隐患。《国家住宅设计防火规范》中明确指出,在12层以上的小高层,都应配两部以上电梯,其中要有一部电梯必须能容纳一台担架的容积。但现实是多数小区设计选用的电梯达不到上述要求,一旦突发紧急情况,电梯的实用价值就彻底搁浅了。 三、 先天隐患,导致后患。 由于近几年来房地产对电梯的需求有增无减,利益的驱使,电梯制造安装行业缺少一支精锐的技术队伍,层层分包给一些技术含量较低的小型施工单位,制造安装工艺低下,导致电梯总体质量下滑。另一个原因是电梯安装人员的素质不高,真正掌握顶端技术的技师和工程师短缺,甚至一些安装队伍的工人未经许可、未经过培训就从事电梯安装业务,导致电梯先天存在隐患,加大了电梯的磨损、缩短了电梯维修周期、减少了电梯的使用年限。 四、电梯更新换代滞后。 经过摸排调查统计,十年以上的电梯是故障高发期,重点集中在已使用十年以上管理比较混乱的居民小区。这些老旧的电梯设备档次较低、设计技术不先进、维护保养不及时,经常超负荷运行。由于电梯是外来科技产物,目前国内还没有明确规定电梯强制报废的年限,所以导致电梯更新换代年限滞后。 五、电梯维护保养环节是重中之重 。 “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”,要让电梯平时“听话”运行就必须在维护保养上下功夫。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明文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、改造、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。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、润滑、调整和检查。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。大多数电梯使用单位都按照要求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,但也存在一些维保人员穿通小区物业弄虚作假,扰乱维保市场秩序,瞒报实情互相扯皮,导致电梯维保合同成了一纸空文。 六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为了应对这些突出的难点、疑点问题,在平时执法检查过程中依据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和《青岛电梯安全管理监督办法》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、商场超市、办公写字楼、医疗单位的电梯进行拉网式摸排,从三方面作为重点抓手: 1、检查生产、安装单位是否具有电梯安装资质许可;施工方是否有合法的设计图纸和方案;施工前是否在当地质监部门办理告知备案;施工人员是否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上岗操作证件;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。 2、检查电梯使用单位在用电梯的资料、注册登记手续、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,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;是否与维保单位签订有效的维保合同,电梯使用场所是否张贴悬挂醒目安全警示标识和检验合格证;是否开通五方通话系统,是否设置紧急事故急救品或所需维修材料的储备供应计划(例如灭火器的储备)、演习与紧急事故应急预案;是否定期进行处置突发情况演练。 3、检查维保单位是否持有许可资质,维保人员是否持证上岗;维保周期是否按照《条例》规定实施,维保记录是否完整有序;现场拉练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故能力,能否在短时间内赶到突发事现场。 电梯安全监管执法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突显的课题。从问题的根本上进行挖掘,找出解决处置问题的办法。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结合起来应用到实际工作中,是今后电梯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必由之路。 |